注意事项
[入住须知]
1. 依观光旅游业管理规则第19条规定:观光旅馆业应登记每日住宿旅客资料;其保存期间为半年。前项旅客登记资料之蒐集、处理及利用,并应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时请出示身分证件以便登记。 入住时间:16:00后,退房时间:11:00前
2. 延迟退房(每小时加收NT200元),或有临时续住需求,请示先告知柜台人员,若该房当日已有房客预订入住,则无法提供延迟退房或续住服务。
3. 本饭店现已更改成宠物友善旅宿,为维护饭店住宿品质,本馆所有被单、床单、枕套等皆
经过清洁及消毒,敬请安心入住。
4. 预订宠物专案办理入住需先付现金押金:双人房$1,000、四人房$2,000,退房检查后旅馆方无任何财损即退还
5. 依菸害防制法,全馆禁止吸菸,违反规定者将依法开罚。 违者最高罚锾新台币1万元
6. 房卡或钥匙请妥善保管,退房请归还柜台,如有遗失或毁损需支付NT500元工本费。
7. 依观光旅游业管理规则第21条规定:将遗留物造册并列管保存,通知住房者前来认领或送还,保管期间三个月,如逾期未领回,将视同废弃物处置,怒不另行通知。
8. 为维护完善的住宿品质,请旅人在晚上10:00后降低说话音量放轻脚步,以不影响到其他人为优先考量,若是无法配合本馆有权请您迁出。
9. 依法规定本馆骑楼禁止停放汽车,如遇拍照检举,本馆无法负担费用,敬请见谅。
本馆附近设有公共收费停车场,可向柜台人员洽询。
10. 若续住两晚以上需有人员协助您置客房收垃圾及补备品,需于外出时向柜台人员告知,若
您未告知我们非必要不会主动进入房内。
11. 因宠物客房与一般客房配置差异,严禁以一般预订未告知状态下携带宠物入住,我们将
有权请您迁出,并不予退款。
[宠物友善入住规范]
1. 宠物入住前请务必自行先除虫除蚤及洗澡;宠物入住需额外酌收住宿费用(现场付款)平、假日$600/只/晚,特殊日期(春节期间)依现场报价为主;宠物专案入住需事先告知,并于入住现场支付现金押金:双人房$1,000、四人房$2,000。
2. 宠物可在友善客房内自由活动(但不带到床上)
其他公共空间如旅馆大厅/客房走廊/地下室交谊厅,宠物出入请系牵绳或放置于推车或提袋内,禁止放任宠物自由活动。
3. 宠物入住为专属宠物友善客房,请避免携带至非宠物友善客房。
4. 请勿单独将宠物放置房内无人照应,以避免发生意外。
旅馆方无法代理照顾宠物之责任,须请宠物主人与宠物在一起。
5. 宠物到了不熟悉的环境会吠叫,请主人设法安抚,以避免影响其他旅客的权益。
6. 若宠物与其他旅客发生纠纷事端,须自行负责任与义务处理。
7. 宠物于任一空间大小便后请立即清理,也为下一位宠物贵宾拥有舒适的环境。
8. 入住期间若您的宠物严重影响其他住客的权利时,恕无法接待入住与退款。
9. 若因宠物造成屋况及家具的脏污损毁,修缮或者因无法修缮状况下造成的所有费用将由宠物主人必须负担后续相关赔偿责任(由饭店方代为处理,所有费用实报实销,主人全权负担费用)。
举例:入住期间,若造成馆内沙发、床、家俱、窗帘、浴帘、浴巾、毛巾等任何污损时,将依照污损程度酌收清洁费 1,000元~10,000元(含税)。
10. 宠物住宿备品包含:宠物床垫、尿布垫3片。若需要宠物碗可向柜台人员洽询。除尿布垫以外,其余宠物备品请勿携带离开客房。
11. 请勿于馆内为宠物梳洗以及使用馆内提供之毛巾、浴巾擦拭宠物。若有此需求,必须自行携带毛巾。
12. 每房至多可容纳2位宠物,重量须于每位20公斤以下,或2位加总低于40公斤。导盲犬无体重限制,亦无任何延伸费用。宠物住宿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将依酒店规范执行。
13. 请务必遵守以上规定,有任何疑问请事先主动向柜台服务人员询问与确认,感谢您的配合。